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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7號財團法人基隆市安樂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2法登他字第37號
主旨:公告許庭郡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隆市安樂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8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3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法人主事務所原設「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2
樓」,變更為「基隆市安樂區安和二街4之2號16樓」。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5-05
- 更新日期:112-05-05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