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5號社團法人基隆東區扶輪社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2法登他字第45號
主旨:公告張毓芳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基隆東區扶輪社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6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3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4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46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47屆新任理、監事。代表法人之理事:張毓芳。
二、第47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張毓芳
常務理事 趙予邡
常務理事 林 弘
理 事 許翔迪
理 事 曾漢長
理 事 周勝傑
理 事 林正峰
理 事 楊棓銘
理 事 白明順
理 事 鄭世寅
理 事 蘇秋福
常務監事 邱承熙
監 事 邱垂裕
監 事 徐偉庭
三、新任理、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6-16
- 更新日期:112-06-1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