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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6號財團法人傑華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09法登他字第16號
主旨:公告陳滿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傑華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55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原第3屆董事楊瑞仙逝世,由趙清保繼任第3屆董事。原第3屆監察人林思文請辭,由李慧珍繼任第3屆監察人。
二、第3屆新繼任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趙清保
監察人 李慧珍
三、新繼任董事、監察人印鑑。
四、財產總額由5,171,607元變更為5,196,954元。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09-04-07
- 更新日期:109-04-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