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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63號財團法人港滬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09法登他字第63號
主旨:公告許志華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港滬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62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6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3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4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許志華。
二、第4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許志華
董 事 程清輝
董 事 朱憲瑾
董 事 林洺寬
董 事 薛元湧
董 事 黃俊隆
董 事 蔡珮綺
三、新任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09-08-06
- 更新日期:109-08-0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