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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號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0法登他字第5號
主旨:公告羅靜妮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0屆新任董事、監察人。代表法人之董事:羅 靜妮。
二、第10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如下:
董事長 羅靜妮
董 事 周芳如
董 事 侯蔡雪吟
董 事 黃秀敏
董 事 王秀珍
董 事 蔡淑真
董 事 顏妙桂
董 事 蔡高忠
董 事 褚柏顯
董 事 蔡瑞頒
董 事 楊金昌
監察人 吳月瑩
三、新任董事、監察人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0-01-26
- 更新日期:110-01-2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