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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心慈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0法登他字第3號
主旨:公告尹相芬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心慈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6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六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七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尹相芬。
二、第7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尹相芬
董 事 潘桂鳳
董 事 陳裕梅
董 事 陳錦芍
董 事 鄧亷美
三、新任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0-01-18
- 更新日期:110-01-1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