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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財團法人新北市瑞芳區鼻頭國民小學王憶豐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0法登他字第27號
主旨:公告李明昌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瑞芳區鼻頭國民小學王憶豐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7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8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李明昌。
二、第8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 事 長 李明昌
常務董事 呂萬和
常務董事 林進東
常務董事 洪淑婷
常務董事 陳玉芳
董 事 高哲文
董 事 吳顯煌
董 事 王坤吉
董 事 陳素珍
董 事 黃志明
董 事 陳淑華
三、新任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0-04-22
- 更新日期:110-04-2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