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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0號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2法登他字第60號
主旨:公告羅靜妮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修訂法人捐助章程第6條、第7條,修訂內容詳如修正條文
對照表。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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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法登他60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 發布日期:112-10-12
- 更新日期:112-10-1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