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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5號財團法人梅花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2法登他字第65號
主旨:公告楊慧珺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梅花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7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6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原設「桃園市中壢區元化路二段45號10樓
」,變更為「新北市萬里區光宇一路1號」。
二、修訂法人捐助章程第第1條、第4條、第5條至第17條
, 修訂內容詳如修正條文對照表。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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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法登他65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 發布日期:112-11-09
- 更新日期:112-11-10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