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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財團法人真言宗清淨慈門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2法登他字第70號
主旨:公告粟清祥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真言宗清淨慈門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2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7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6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粟清祥。
二、第6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粟清祥
董 事 潘咸亨
董 事 沈俊銘
董 事 林碧琴
董 事 蔡素美
董 事 李佳潔
董 事 邱燕雪
三、新任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2-11-2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