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22號中國民眾黨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3法登他字第22號
主旨:公告王明智等聲請辦理中國民眾黨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4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27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2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中央委員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3屆中央委員。代表政黨之中央委員:王明智。
二、第3屆中央委員姓名如下:
黨主席 王明智
副主席 顧維雄
副主席 凌舟山
中央委員 張年德
中央委員 步壽椿
中央委員 梁進修
中央委員 賈起午
中央委員 龎豫銅
中央委員 王明仁
中央委員 陳功俊
中央委員 王愛玲
中央委員 項紹良
中央委員 柯 企
中央委員 韓宜靜
中央委員 黃東平
中央委員 徐玉霖
中央委員 魏浤汮
中央委員 黃美華
中央委員 李宏撰
三、第3屆新任中央委員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3-04-03
- 更新日期:113-04-03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