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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3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41號財團法人新北市瑞芳區鼻頭國民小學王憶豐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3法登他字第41號
主旨:公告李明昌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瑞芳區鼻頭國民小學王憶豐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3年06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7號(案號為113年度法登他字第4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修訂法人捐助章程第6條、第17條,修訂內容詳如修 正條文對照表。
二、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9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李明昌。
三、第9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 事 長 李明昌
常務董事 呂萬和
常務董事 林進東
常務董事 李延昌
常務董事 諶裕崎
董 事 黃志明
董 事 陳淑華
董 事 王坤吉
董 事 藍坤池
四、新任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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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法登他41條文對照表pdf
- 發布日期:113-06-06
- 更新日期:113-06-0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