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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11號財團法人蔡陳秀蘭女士紀念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4年度法登他字第11號
主旨:公告蔡光原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蔡陳秀蘭女士紀念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4年03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4號(案號為114年度法登他字第1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修訂法人捐助章程第5條,修訂內容詳如修正條文對照表。
二、第9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0屆新任董、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蔡光原。
三、第10屆董、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蔡光原
董 事 陳增輝
董 事 黃世臣
董 事 蔡瑞娟
董 事 陳秀華
董 事 蔡炳坤
董 事 蔡維哲
董 事 連仲文
董 事 黃秀鳳
監 事 蔡幸良
四、新任董、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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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法登他11條文對照表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3-05
- 更新日期:114-03-05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