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17號財團法人傑華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4法登他字第17號
主旨:公告陳滿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傑華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4年03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55號(案號為114年度法登他字第1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原財產總額為新臺幣5,260,849元,變更為新臺幣5,287,933元。
二、第4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5屆董事、監察人。代表法人之董事陳滿德。
三、第5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如下:
董事長 陳滿德
董 事 謝易君
董 事 王 偉
董 事 林錦劉
董 事 周 愫
董 事 黃銘修
董 事 江佳勳
董 事 廖 香
董 事 周彥豪
監察人 謝玉玲
監察人 林雅芸
監察人 李慧珍
四、新任董事、監察人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3-28
- 更新日期:114-03-28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