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32號財團法人瑞芳高工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4法登他字第32號
主旨:公告江建均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瑞芳高工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4年05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43號(案號為114年度法登他字第3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9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0屆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江建均。
二、第10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江建均
董 事 蕭家福
董 事 潘泰伸
董 事 張通榮
董 事 沈錦賢
董 事 盧金龍
董 事 張明福
董 事 洪振章
董 事 徐秀靜
董 事 吳明城
董 事 賴澄標
董 事 劉金芝
董 事 張志明
董 事 李芳銘
董 事 鄭朝聰
董 事 廖瑞德
董 事 楊慶昌
三、新任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5-12
- 更新日期:114-05-1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