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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4年度法登他字第000057號財團法人基督門徒訓練中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5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登114法登他字第57號
主旨:公告宋先惠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督門徒訓練中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4年08月0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14號(案號為114年度法登他字第5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原為新臺幣31,410,300元整,變更為新臺幣35,536,234元。
登記處主任 簡豐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8-07
- 更新日期:114-08-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