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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6號財團法人基隆市安樂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0法登他字第46號
主旨:公告許庭郡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基隆市安樂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8月2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6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7屆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8屆新任董事、監察人。代表法人之董事:許庭郡。
二、第8屆董事、監察人姓名如下:
董事長 許庭郡
董 事 任文深
董 事 何義男
董 事 林弘和
董 事 馬福能
董 事 黃春梅
董 事 鄭可熙
監察人 鄭林清良
三、新任董事、監察人印鑑。
四、修訂捐助章程第6~22條,修訂內容詳如新舊條文對照表。
主 任 簡豐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0-08-30
- 更新日期:110-08-30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