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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財團法人青年音樂家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0法登他字第51號
主旨:公告許慧珊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青年音樂家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5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0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1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許慧珊。
二、第11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許慧珊
董 事 崔玉磐
董 事 黃輔棠
董 事 嚴俊傑
董 事 高王鶯驊
董 事 徐水仙
董 事 魏靜姍
三、修訂法人捐助章程第1~20條,修訂內容詳如條文對照表。
四、新任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0-10-21
- 更新日期:110-10-2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