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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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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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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3號
主旨:公告顏宗養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2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顏宗養。
二、第12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 事 長    顏宗養      
    董    事   吳素秋     
    董    事   呂界緯     
    董    事   吳素珍     
    董    事   江品誼     
    董    事   鄒美純     
    董    事   張嘉純     
 三、新任董事印鑑。
 四、法人名稱原為「財團法人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會」,變更為「財團法人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
        會」。
 五、法人主事務所原為「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9巷23號3樓」,變更為「新北市金山區六股林口8之1號」。
 六、原財產總額為新臺幣1,000,000元,變更為新臺幣5,000,000元。
 七、法人圖記變更。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1-07
  • 更新日期:111-01-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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