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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3號
主旨:公告顏宗養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12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顏宗養。
二、第12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 事 長 顏宗養
董 事 吳素秋
董 事 呂界緯
董 事 吳素珍
董 事 江品誼
董 事 鄒美純
董 事 張嘉純
三、新任董事印鑑。
四、法人名稱原為「財團法人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會」,變更為「財團法人新北市法爾教育基金
會」。
五、法人主事務所原為「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9巷23號3樓」,變更為「新北市金山區六股林口8之1號」。
六、原財產總額為新臺幣1,000,000元,變更為新臺幣5,000,000元。
七、法人圖記變更。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1-07
- 更新日期:111-01-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