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號社團法人采藝文創藝術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社字第1號
主旨:公告劉鳳珠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采藝文創藝術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1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采藝文創藝術協會。
二、主事務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83之5號。
三、目的:以發揚中華文化文創藝術內涵為核心價值、推動藝術文化生活之道藝與人文紮根活 動、促進文化藝術產業之蓬勃發展、開發個人、團體、社區之教育學習型產業資源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09年9月18日台內團字第1090050876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5,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劉鳳珠。
八、出資方法:1.入會費、2.常年會費、3.事業費、4.會員捐款、5.委託收益、6.基金及其孳 息、7.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如下:
理事長 劉鳳珠
常務理事 詹萬
常務理事 游玄玄
理 事 蘇美娥
理 事 陶東妹
理 事 陳林月嬌
理 事 陳曉穎
理 事 卓慧菁
理 事 陳昂揚
常務監事 洪明欽
監 事 吳惠雅
監 事 陳緯鈺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1-07
- 更新日期:111-01-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