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號財團法人經國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5號
主旨:公告李在方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經國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9屆新任董事。代表法人之董事:李在方。
二、第9屆董事姓名如下:
董事長 李在方
董 事 許智偉
董 事 陸啟東
董 事 劉孟陽
董 事 劉忠義
董 事 吳世豪
董 事 徐百弟
董 事 劉渝生
董 事 柯建廷
三、新任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1-11
- 更新日期:111-01-1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