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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8號社團法人台灣省韓僑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他字第18號
主旨:公告任京皓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省韓僑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2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4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5屆新任理、監事。代表法人之理事:任京皓。
二、第25屆理、監事姓名如下:
理事長 任京皓
常務理事 宋 明
常務理事 任其重
理 事 李炫娥
理 事 宋一成
理 事 宋秉豪
理 事 宋文傑
理 事 南基榮
理 事 宋 廣
常務監事 南基業
監 事 金成國
監 事 金昌植
三、新任理、監事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2-09
- 更新日期:111-02-0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