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號社團法人攜曦程式推廣學會設立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登111法登社字第4號
主旨:公告魏聖倫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攜曦程式推廣學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3月2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56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社字第4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攜曦程式推廣學會。
二、主事務所:基隆市暖暖區暖暖街281巷72號5樓。
三、目的:以推廣程式教育為宗旨。
四、設立許可機關及日期:內政部中華民國110年11月29日台內團字第1100058868號函。
五、存立時期:永久。
六、財產總額:新臺幣100,000元整。
七、代表法人之理事:魏聖倫。
八、出資方法:1.入會費、2.常年會費、3.事業費、4.會員捐款、5.委託收益、6.基金及其孳息、7.其他收入。
九、理、監事姓名如下:
理事長 魏聖倫
常務理事 蔡坤庭
常務理事 簡書廷
理 事 黃禹翔
理 事 張少華
理 事 陳宥瑾
理 事 郭芳佐
理 事 黃子雍
理 事 劉禹彤
常務監事 崔雅青
監 事 李啓維
監 事 王亭之
十、法人章程、圖記及全體理事、監事印鑑。
主 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1-03-22
- 更新日期:111-03-2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