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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267號聲請人張博翔法定代理人郭玉純遺失公告(遺失提存通知書)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基院麗110存字第267號
主旨:因聲請人張博翔法定代理人郭玉純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0年度存字第267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提存所主任 簡豐益
- 發布日期:112-04-10
- 更新日期:112-04-10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