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000179號聲請人本元醫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遺失公告(遺失提存書)

字型大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2 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存(112)存  字第 179  號
主旨:因聲請人本元醫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莊惠淇遺失提存通知書,關係人對其領取本院112年度存字第179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領取。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提存所主任  簡豐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4-02
  • 更新日期:114-04-02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