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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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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存字第000166號聲請人聲請人郭聰賢、郭聰能、郭淑月遺失公告(遺失提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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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提存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6 月 6 日
發文字號:基院雅存(104)存  字第 166  號
主旨:因聲請人郭聰賢、郭聰能及郭淑月遺失提存書,關係人對其取回本院104年度存字第166號提存物之聲請如有異議,得於20日內向本所聲明,逾期即依法准其取回。
依據:提存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主任 簡豐益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06-06
  • 更新日期:114-06-06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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