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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廉政宣導--民眾許○○穿著法袍假冒律師向當事人詐欺取財案
訴訟請找合格律師,切勿相信司法黃牛,以免受騙!
遇有司法黃牛,請勇於向法院政風室通報檢舉。
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廉政宣導--民眾許○○穿著法袍假冒律師向當事人詐欺取財案
民眾許○○未具律師資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及意圖營利,基於詐欺取財及無律師資格辦理訴訟事件之犯意,於106年8月31日下午,身著自行購買之律師法袍,在○○地方法院聯合服務中心向民眾A君佯稱其為律師,可為A君之涉訟案件撰狀,收費可算便宜一些云云,並向A君遞交印有司法官特考及格、律師高考及格、建○法律事務所等字樣之名片。
查民眾許○○前揭行為導致A君誤信渠為律師,進而付費新臺幣3萬5000元由其代為撰寫書狀。嗣因A君向○○市律師公會查詢,發現並無許○○律師,乃向○○地方法院提出檢舉,經○○地方法院函請警方調查,始尋線查獲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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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9-27
- 更新日期:112-09-2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