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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廉政宣導--民眾張○○執行律師業務收取當事人費用案
訴訟請找合格律師,切勿相信司法黃牛,以免受騙!
遇有司法黃牛,請勇於向法院政風室通報檢舉。
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件廉政宣導--民眾張○○執行律師業務收取當事人費用案
民眾張○○明知自己並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渠向民眾表示多次追討債務成功案例,且成功才收報酬等情事,對外營造其得以處理訴訟事件之假象,誘導民眾付費委任渠撰狀及辦理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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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10-13
- 更新日期:112-09-21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