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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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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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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刑事案件?

以14歲以上18歲未滿之犯罪少年為限,少年法庭依調查結果,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檢察官處理,成為少年刑事案件:

1、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如殺人罪。

2、事件經報告、移送或請求處理時,少年已年滿二十歲者。

除此之外,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少年之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移送有管轄權之檢察官。經檢察官偵查後,向少年法庭起訴,亦依少年刑事案件審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

  • 發布日期:110-05-07
  • 更新日期:110-05-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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