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因應疫情防疫通知(111.11.07)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通知
因應COVID-19全國疫情,本院依司法院之防疫指引,基於防疫優先原則,維持公務正常運作,採取防疫措施如下:
一、進入本院應配合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並注意以下事項:
(一)有發燒、咳嗽或呼吸急促等症狀者,請通知法院人員後,至戶外隔離安置區由專人處理。
(二)本院已事先規劃戶外隔離安置區,如發現確定病例、快篩陽性、屬通報個案者,將立即隔離安置,並儘速協助就醫、通報及為其他必要處置,以避免感染風險。
二、實體開庭落實以下防疫措施:
(一)實體開庭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如所有人員均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安全社交距離。
(二)如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時,得依個案情形,採用標準型、延伸法庭型或混合型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三、其他在法院及所屬機關內、外所舉辦的業務或活動,亦依前述方式辦理。
四、於111年1月27日至111年11月24日期間,開庭之相關處置或措施,依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之規定辦理。
五、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及陳情業務均正常運作,但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或正確佩戴口罩。為減少感染風險,請儘量以電話或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或多元化繳費等方式,避免直接接觸。
(訴訟輔導科服務電話:02-24652171轉1101或1102或1168)
- 發布日期:111-11-07
- 更新日期:111-11-07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