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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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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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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領有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文件;學校、鄰里長個人或其辦公室,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未曾在本院工讀者始可報名。

二、薪資待遇:月薪制,每月新台幣24,0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00元,每日8小時,每小時100元。

(二)、工讀生健保補充保費、勞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交通、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10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協助文書及檔案之登錄、收發、傳遞、歸檔及銷毀等業務。

(二)協助訴訟程序之諮詢、院區引導、協助當事人辦理報到等業務。
(三)協助輸入當事人資料、卷證裝訂、影印、附回證、編頁等業務。

(四)其他交辦之事務性及輔助性工作。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5月11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七、工讀時間:自109年7月7日起至109年9月6日止,計2個月。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http://kld.judicial.gov.tw/,或至本院服務台索取;工讀期間有經常性請假或長期請假計畫者,請將預定計畫或請假期間於「簡要自傳」欄載明。為不影響業務,並請自行斟酌是否報名)。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文書科收」,信封註明「應徵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暑期工讀生」,郵遞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聯絡電話:(02)2465-2171轉1812 。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十一、本案如因109年度法定預算刪減致執行有困難時,得俟法定程序完成後支付,或變更或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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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暑期工讀生簡章doc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暑期工讀生報名表等doc
  • 發布日期:109-04-24
  • 更新日期:109-04-24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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