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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性騷擾事件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訂定目的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維護員工工作權益,提供免遭性騷擾之工作環境,對性騷擾事件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及懲處措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2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適用對象
本要點適用於本院所屬員工、派遣勞工、求職者及實習生相互間或對人民間發生之性騷擾事件。
申訴管道
本院為防治性騷擾情形,於書記處設置專線電話02-24652171分機1721、傳真02-24658785,電子郵件:noharass@judicial.gov.tw ,受理性騷擾或疑似事件,並立即作適當處理及防治措施。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3-01-15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