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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
訂定目的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以下簡稱本院)為提供本院員工、派遣勞工、求職者及工讀生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防治措施,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性工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規定,訂定本要點。
申訴管道
本院為防治性騷擾,設置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一)專線電話:02-24652171轉1721。
(二)傳真:02-24658785。
(三)電子信箱:noharass@judicial.gov.tw。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3-11-29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