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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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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公(認)證業務綜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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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收件時間
為配合臺灣銀行派駐本院國庫繳款櫃臺每日關帳時間,使您送件、繳費及領件能一次完成,故本處須預留填表、分案、審查及作業時間。本處收件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為避免作業及繳費不及,致使您須再度前來,請您至遲於下午4時30分前向公證處送件。

●建議您來電事先預約
由於本處僅編制一名公證人,而有些案件公證人須執行外勤公證或查證工作所以無法即時領件,所以建議您預先電話預約辦理時間,以免久等或二次再來。
本處預約電話:(02)2465-2171 分機1211

●您也可以選擇民間公證人申辦公證
民間公證人辦理之公、認證效力均與法院相同,所以您也可以放心向民間公證人申辦公證業務,目前本院轄區內僅有一名民間公證人執業,其資訊詳此

●可先傳真文件至本處進行預審
由於不是所有的文件都可公證或認證,如果您不確定文件是否可以申辦公認證,建議您可將文件傳真至本處預先判斷避免徒勞,您可以在傳真文件的末段標註聯絡人及電話,本處預判完畢後會有專人與您聯絡。
本處傳真號碼:(02)2465-5881

●公證結婚已無效力
97年5月23日起,結婚已改採登記生效制,故以往的公證結婚已無任何法律效力,請新人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結婚才會有效力。

  • 發布日期:110-05-05
  • 更新日期:111-03-10
  • 發布單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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